主协议目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协议范围

第三条 服务内容及甲 方 在平台上的 经营方式

第四条 合作商服务资格

第五条 平台 服务开通及停止

第六条 合作商声明及保证

第七条 权力及义务

第八条 保证金

第九条 服务费

第十条   结算及付款条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有限责任及免责

第十三条 协议的终止及解 除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

第十六条 其它

协议附件:

附件一、保密协 议 ( 1页)

附 件二、反商业贿赂协议 ( 1页)

附 件三、   食品安全保障承诺函及合作商送货 基本 要求 ( 3页)

附件四、客服服务代理协议 ( 2页)

提示条款

【审慎阅读】您在点击同意 /确认本协议,或以盖章/签字方式签署本协议前,应当认真审慎阅读本协议,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智品丰食平台客服咨询。 

【签约主体】如您通过同意 /确认本协议,或以盖章/签字方式签署本协议前,您应当确保您所使用的账号已完成实名认证,并且您已经取得实名认证主体的全部授权,您以甲方名义签署本协议的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性权益。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签约动作】本协议一经您或您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或由您与乙方另行书面签署即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使用智品丰食平台服务的商户,本协议构成协议方之间就使用智品丰食平台服务所达成协议的修订和补充。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及解释,您应立即停止签约程序,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并停止使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服务。

【默认签约】您使用智品丰食平台服务的任何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申请、登陆、修改、使用等)均表明您以及您所代表的合作商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受其约束,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未能认真阅读本协议等作为纠纷的抗辩理由。 

智品丰食 平台合作协议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青岛智品丰食食品有限公 司  

地 址: 青岛市崂山区国际创新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在自 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 友好协 商共同缔结。

第一 条   定义

1.1    智品丰食进货平台 : 指由本协议约定 的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提供者所运营和管理的,为合作商、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注册用户的交易活动 (包括商品信息发布、商品订购等) 提供综合技术支持的网 络交 易电商平台,该平台提供综合技术支持的途径包括但不限 于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微信小程序、网站 、 App 及未来开 发 产生的其它形式 , 亦可简称 “ 智品丰食 ” 。

1.2    智品丰食进货服务 : 指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提 供者在协议期间内基于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向合作商提供的各 项服务, 具 体服务内容由本协议另行约定。

1.3    智品丰食进货服务提供者 : 指向合作商 提供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的   青岛智品丰食食品有限公司 及其关 联公司的单称或合称,简称 “ 乙方 ”,本协议项下亦可简称“平台”。

1. 4    智品丰食 进货入驻合作商: 指注册并 通过平台审核,完成入驻流程,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上出售商 品的销售方 ( 平 台内经营者 ) ,简称“合作商” 或 “甲方” ,合作商与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注册用户可合称为 “买卖 双方 ”。

1. 5    注册用户: 指通过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 进行注册或交易的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注册会员商户,简称 “用 户 ”,亦可称之为买家。

1. 6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规则: 包括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 以及平台在平台 系统、帮助中心、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规则中心等 (简称平台规则发布渠道)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简称“平台规 则 ”。

1. 7     保证金: 指合作商向乙方缴纳的 用以保证本协议履行及对合作商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 (包括保底保证金及浮动保证金) ,平台有权依 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及平台规则的相关条 款 对其进行处置。

1. 8     平台服务费: 指合作商使用 智品丰食 进 货服务时应支付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协议方通过本 协 议或另行约定。

1. 9      预采模式: 指合作商使用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合作商提供的仓储服务与配送服务。

1.1 0 晨采模式: 指合作商使用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合作商提供的部分仓储 (收货/分 拣 等 )服务与配送服务。

1 .1 1 日 /天:   除非本协议另行约定,本协议项下的 “日”/ “天”均指自然日。

第二条 协议范围

2.1本协议由协议正文、附件及平台规则所组成,协议附件及平台规则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附件、平台规则与本协议正文约定不一致的, 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 文件为准执行 。

2.2本协议项下,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提供者可能根据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 变更,变更后的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提供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 智品丰食 进 货服务提供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 协议项下的权益。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提供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 的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 新增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提供者与您共 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您可 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 议相对 方 。

2.3合作商同意平台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平台运 营情况,对平台规则进行变 更,变更后的平台规则将依法在相应 平台规则发布渠道以公告 /通知的形式告知合作商,甲方同 意任 何变更后并经公示生效的平台规则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合作商应实时关注公告 /通知 的内容,如不同意该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立即停止使 用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一旦合作商继续使 用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则视为合作商自愿接受变 更后的平台规则。

第三条 服务内容及甲 方 在平台上的 经营方式

3.1服务内容: 平台依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开通服务后,甲方可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发布商品 信 息,订立 买 卖合同。甲方根据需求可委托平台或平台指定的第三方合作商提供履约配套的平台 支持服务,配合甲方将货物配送到用户手中,平台协助甲方向 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同时甲方可 参与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相关营销或推广活动及使用平台提供的其 他有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本协 议附件约定或双 方另行签署 ( 含甲方同意相关有偿服务的电子协议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署 ) 的 文 件 约定为准。

3.2甲方经营方式: 平台不参与甲方的经营,除依据有关法律规定、 本协议相关约定或协议方   另行约定外,平台不直接介入甲方与用户间的纠纷。甲方为 销售商品的销售主体,销售的商品 均应以甲方名义进行商品信息上传、展示、咨询答复、商品 销售、发票开具、提供物流配送服 务及售后服 务等; 甲方销售的商品及提供的服务出现争议、纠纷、监管机构调查时,应由甲方 以 销 售者身份处理。

3.3 如甲方在乙方平台上开展预采或晨采模式,使用平台或 平台指定的第三方仓配服务公司 (简称仓配服 务 商 ) 提供的仓储、配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仓存储、收货、分拣及 配送 ),相应仓储和配送服务费用的承担与结算以双方通过本 协议正文、本协议附件或另行约 定为准。合作商充分理解并确认,仓配服务商仅为商品仓储和配 送服务的责任者,除本协议另 有约定,商品货权仍归属于 合作商,合作商应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4 甲方同意委托平台或平台指定的第三方提供代理客服服务,具 体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以双   方通过本 协议正文、本协议附件或另行约定为准。

第四条 合作商入驻资格

4. 1入驻 要求

甲方申 请 入驻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开展经营活动,须持续满足以下条件:

(1) 甲方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与经营类目相符的营业执照 及 其他 经营许可;

(2)   甲方有效签署本协议及同意接受平台规则约束;

( 3 )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相关约定全额缴纳保证金;

(4) 甲方在平台经营的商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 准 等规 定 , 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 甲方已按照 智品丰食 进货发布的招 商准入标准及本协议要求提交全部证明文件;

(6) 甲 方 同意按平台要求仓配服务商、客服服务合作商等乙方、乙方关联公司及 / 或第三方合作商签署入驻平台经营必要的相关配套 协议,具体配套协议以合作商入驻开店时开 店流程 中 的页面提示或开通相应服务时的页面提示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 1) 仓配及 /或 客服服务协议和具体规则;

4.2【不满足入驻条件】 如合作商在签署本协议后【 7】日内仍未满足平台 要求的所有入驻条件   (且未获得平台豁免),则平台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而且无需对合作商承担任何 责任。      

4.3【经营类目变更 】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要求变更或新增经营品牌、经营类目、扩大经营 范围,则所提交的材料须符合 平台最新的招商准入标准 。

第五条   平台 服务开通及停止

5.1【服 务的开通】 乙方在甲方提出入驻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后为甲方开通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服务 开 通的具体日期 (下称“服务开通日”)以平台系统显示为准:

(1) 甲方已符合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入驻条件 ;

(2) 甲方已按照本协议、《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招商准入资质审核管理规范》及相关平台规则 要 求提 交资 质 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并已通过乙方审核;

(3) 甲方 已注册成为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入驻合作商且本协议已生效。                            5.2【服务的使用】 平台为 甲 方开通服务后, 甲方可通过在入驻过程中获得的平台登录账户及自设密码登陆合作商后台管理系统,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 。                                              5.3【服 务的停止】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对甲方提供的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如因 此给乙方或其相关方造成任何损失 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甲乙方确认该追偿权不因协议 /服 务 终 止而受到任何影响:

(1)甲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资质超过有效期后不及时补交新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 在 平台 进 行经营活动的;

(2)甲方产品价格、宣传等信息 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行政处罚、争议和纠纷的;                  

(3)甲方产品质量、标识 不合格的,或者产品涉嫌走私、假冒伪劣、旧货、返修品的;

(4)甲方拖欠平台费用、违约金、损失赔偿不予支付的;

(5) 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或者其他平台认为侵犯平台或用户权益的。                          5.4甲方因为出现5.3情形时, 甲方缴纳的保证金、平台 使用费及甲方任何未结算款项 (包括但 不限于 乙方账户中的货款、应付未付货款;以下定义相同 ) , 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进行相应扣除, 该金额不足以 冲抵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和赔偿 金 及乙方经济损失 时,甲方应另行支付差额。

第六条   合作商声明及保证

6.1 证明文件提交及真 实、有效、合法性承诺  

6.1.1甲方须 根据本协议及平台规则要求向乙方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定点屠宰许 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 格证、销售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及授权、质检报告、报关单、入境检 验检疫证书、消毒证明、 核酸检测证明等,具体可参见 《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招商资质标准细则》。                        

6.1.2 甲方 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保证上   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应及时在平台系统 中进行相应证明文件的   替换上传,若上述文件变更或更新导致甲方不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入驻条 件的,乙方有权单方全   部 或 部分限制甲方经营,直至终止本协议。

6.1.3甲方 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应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若因甲方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及时更新或通知 证明文件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 关处罚的, 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平台 (包括乙方合作方、代 理人或职 员 )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

6 .2【账户/信息的有效保管】   甲方保证对获得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的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合作商端 用户名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 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 负全部责任。甲 方聘请或授权第三方 (包括机构或个人)代为运营的,该第三方的一切行为均 视同为甲方亲自实施,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6.3质 量保证

6.3.1甲方 保证对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经营的商品拥有合法销售权,商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平台公布的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 合法权 利,并对其商品质量及商品合法性独立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6.3.2   甲方同意并遵守本协议附件《食品安全承诺函》及平台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则的 规定。

6.3 . 3  无论甲方是否使用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仓配服务商(简称“仓配服务商”) 提供仓 储、 配 送服务,交付仓配服务商的商品都要满足《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合作商送货基本要求》, 如不 满足或交付仓配服务商的商品质量不合格,仓配服务商有权拒收,因此 产生的客诉赔偿及给仓 配 服务商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6.3.4如平台或监管 部 门对甲方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销售的商品进行抽检,甲方保证配合平台或监管 部门抽样、 抽 查、索证和产品送检, 及时反馈并联动处理。

6.3.5甲方 保证商品包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要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遵守限 制 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  

6.3.6甲方 若销售转基因产品和使用转基因原配料的,需要向乙方提供转基因的产品或原配料信 息 ,   并在产品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

6.4   增值服务使 用承诺

6.4.1如甲方使用仓 配 服务商提供的仓储、配送服务,为提高商品出入库物流管理效率,甲方同意授权平台获取甲方送货车辆的信息,包括对车辆信 息进行采集和管理等。

6.4.2甲方在使用平台提供仓储、配送等仓配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平 台发布的仓储、配送安全管理要求,并同意承担因违反该类管理要求而给平 台或平台关联方或其他相关方导致的任何损 失。

6.4.3甲方 委托平台代理客服服务的,应遵守与平台签署的客服服务协议约定及平台发布的相关 售后规则 、争议纠纷处理等规则。

6.5合法合规经营承诺

6 .5.1【合法授权】   甲方保证其有权利订立本协议,如本协议由甲方授权其代理人签署的,甲方 保证其代理人已获得充分授权,并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 责任,同时甲方保证对其雇员、本 协议约定的联系人及其他甲方委派的履行本协议的人员在履 行本协议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 任。

6.5.2【遵守承诺】   甲方保证遵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和平台规则及流程,在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时严格按照上述约定、规则 和流程使用,不从事任何有损平台利益的行为。                    

6.5.3【交易合规】   甲方保证在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 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 行为;不会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平台交易、信用等 规则,干扰或妨害市场 秩序等 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市场激励及增值服务权益等其他不当利益的行为。   

6.5.4【如实描述】   甲方保证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平台规则及国家 《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实际出售的商品一致,不含任 何夸大或虚假宣传内容, 并对 商 品信息承担独立的完全的法律责任。若发布的上述信息有变更的,甲方应及时在 智品丰食 进 货平 台 予以更新。若因信息未及时变更引起法律后果的,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平台 或 相关方带的一切损失,由甲方予以全额赔偿。

6.5. 5 甲方 保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平台规则设置商品价格、售卖限制、库存数量、商品说明及 其他商品信息,并对上述设置独立承担 全部法律责任。

6 .5. 6  【发票】

(1 ) 平台展示商品价格为含税价,甲方保证向购买其商品的用户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自行承担相应税费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及时、足额申报纳税。 甲 方应于收到发票需求后 7个工作日内按照用户提供的开票信息和发票类型,及时准确的开具相 应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发票开具错误、未开具发票 或者其他发票问题引起的纠纷,均 由甲方独立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造成平台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甲方自行承担纸质发 票 邮寄费用。

(2 ) 如果甲方就平台服务费向平台申请发票,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无误,平台在 收到申请后将按实际发生金额就所收平台服务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 税发票。如因甲方提供 的开票信息有误导致 平台给甲方开票错误,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5. 7 甲方 不得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发布任何吸引用户到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以外的平台或渠道进行交 易的信息,也不在商品包装中夹带此 类吸引乙方用户的信息。

6.6【合作商简称的使用 】 如甲方在平台展示 “合作商简称”,甲方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展示的 “合 作商简称 ”与本协议首页甲方全称虽不完全一致,但实为同一主体,故 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 务一致。

6 .7知识产权及数据

6.7.1 【知识产权授权】 合作商在此就知识产权方面授予平台非排他的、可再许可的 (限于许可   给平台的关联方 )  、免费的许可,包括:平台可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和展示合作商提供给平台或者上传到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的任何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商标、标识、  商业名称、视 像 、图片、影片、图案、图形、版面设计、外观设计、广告及宣传资料 )(统称, “合作商的知识产权 ”) ,制作其派生作品,和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 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 它作品内,用以在本协议期间内推广和销售合作商的商品和合作商服务 。

6.7.2【知 识产权作品使用】 合作商在未经平台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平台上任何属于 平台、平台关联公司或其他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用户之知识产权作 品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之商 标、图案、官方产品、技术、软件、程序、图标、音频、视 频、域名或于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上的版 权作品。

6.7.3【知 识产权保护】 合作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规定,不得未经授权发布、销售 涉嫌侵犯平台或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产品。如果有其他用户或权利人 发现合作商发布的信息 涉嫌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争议的,这些用户或权利人要求平台删除 用户发布的信息或者采 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平台有权 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7.4【数据使用】   甲方同意并确认平台可使用合作商店铺的活动总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商品的 价格、销售额信息,亦可将上述信息披露给其他合作 商使用。

6.7.5【数 据安全保护】 合作商应遵守关于数据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要求,该等 要 求 应包括但不限于:

( 1 ) 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骤保证收集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

(2) 对负责 处 理、收集数据的员工和代理进行相关培训;

(3) 通过合同要求第三方数据处理者符合所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 》 的规 定, 包括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收集到的数据;

(4) 合作商向平台提交的信息中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合作商保证其已获得相关个人信 息 主体 的明确同意,相关使用目的与行为符合本人意愿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5) 合作商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 , 应当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 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8甲方不隐瞒 任何可能对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产生风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现设计缺陷、质 量瑕疵、权利纠纷、重大违约、上传资料包含病毒木马等,若发生此类影响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 商 誉、 正 常经营、安全的事项而甲方未及时通知平台的,甲方愿意承担由此给平台或相关方带来 的全部损失。

6.9【成本自担】   甲方 应 当根据自身对市场的判断进行投入和运营,因甲方正常开展业务与经营 所产生的一切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水、电 、汽、物业管理费、租赁金、人员工 资等均由甲方自行投入和承担,并自负盈亏。平台不负有保证甲方获得盈利或者收益的义务。

第七条   权利及义务

7.1乙 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尽力维护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 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 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 性 能 和交易效率。

7.2 乙方对甲方在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可依 甲方需求对其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服务过 程中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7.3乙 方有权对甲方的注册信息、上传的相关商品信息、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发布的其他信息及交易 行为进行 监 督检查,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其相关内容,甲方同意乙方不经通知立即删除, 对发现的 其 他问题或疑问有权向甲方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出说明或改正 。 对甲方前述不当行为,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侵权责任并 /或解除本协议。    

7.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入驻合作商经营情况组织相应的促销活动,甲方应根 据自身经 营 情况及商品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7.5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甲方商品、售后服务等相关的信息,以便于用户直接向 智品丰食 进货平 台客服中心进行咨询时予以回复,对于乙方无法回答或属甲方 掌握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在指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或给出相应方案,对甲方未及时解决 的客户咨询及投诉,乙方有权按 照平台规则对 甲 方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6乙 方有权将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文书确定的甲方违法违规事件,或甲方已确认的甲方 违反法律 法 规、本协议相关约定及违反平台规则的事项,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上予以公示;甲方多 次违规或者有严重违约、违规情形的,乙方有权依据平台规则 或本协议约定对其采取暂停商品 展示或售卖、扣除保证金、扣除甲方待结算账户里的货款、终 止本协议等措施,上述措施不足 以补 偿 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7.7 甲 方同意乙方根据甲方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及甲方申请经营的经营类目,核实及调整 甲方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 经营 的具体商品的种类、 数量和类目范围 。

7.8 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及各类信息资料进行审核。乙方审核为形式审核, 审核通过 并 不代表乙方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确认,甲方仍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 确性、及时性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9 甲 方不得私自将本协议及附件项下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方,但获得乙方另行书面 许 可的情况除外。

7.10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商品提供准确、合法 的图片、资料,供平台进行促销、宣 传、展示使用。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或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上传的商品图片、资料等素材 承 担合 法、合规 的 责任。如商品信息有变更,甲方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更新。如因甲方提供的产品信 息、产品规格、产品图片错误,或商品产地信息变更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或提供的产 品 的说 明、介绍、图片等 其他资料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在乙 方所显示上述资料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 等,乙方有 权立即下架甲方产品,并有权追究 甲方违约、侵权责 任并 /或解除本协议,如因此造成用户索赔或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7.11 如因甲方商品、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而引发用户或第三方对乙方及 /或平台的 投诉、仲 裁 、诉讼,平台有权披露甲方为实际商品提供商, 甲方应承担因投诉、仲裁、诉讼而 产生的 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而给乙方及 /或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平台及关 联 方的全部损失。如因商品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给平台造成影响,甲方应全力配合处理 用户端食品安全事件,包括并不限于配合事件调查、归因分析 、样品送检、采取改善行动,并 向平台提供整改证明 。                                                                

7. 1 2【先行赔付条款】   甲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及本协议约定、平台规 则履行用 户 权益保障及相关售后服务义务。如因甲方商品导致买家投诉的,甲方应积极予以处 理,若甲方未能及时或妥善处理的,乙方有权 对买家及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 行认定,若判定属于甲方未正确履行售后义务的,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立即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 的责任, 乙 方亦有权先行赔付。乙方先行赔付的,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平台规则的相关要 求补足 相应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若甲方未予以补足的,乙方有权从甲方保证金 /未结算 货款中予以扣除, 若不足以补偿平台损失时,平台保留继续向甲方追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7.13甲方同意授权平台可以直接划拨或第三 方支付机构划拨甲方待结算货款,用 以支付甲方应支付的保证金、平台服务费以及按本协议约定应支 付的所有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违约金、 赔 付及 /或其他代付的相关款项)。

第八条   保证金

8.1   【 保证金缴纳】   甲方同意向平台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金额基于合作商所经营 商品品 类 、销售区域 (或经营城市)及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的销售额确定,具体保证金金额及缴纳 方式以协议方书面确认 (书面确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补充协议或通过平台系统点击确认《 智品丰食 进货 平 台资费标准》或电子邮件通知等 )为准。

8.2   【 保 证金的调整及补足】甲方同意,平台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表现、销售额情况及履约状况 调整保证金的额度,甲 方应在收到平台的调整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补足保证金金额,否则平台有 权从甲方未结 算货款中直接划扣,或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中止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8.3   【保证金退还】                                                                   

8. 3.1   【终止合作的保证金退还】   甲方同意,本协议终止且甲方所有订单终止、所有索赔完结、 已 完成交易的商品质保期届满后,甲方可按终止合作流程向平台提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平台审核通过后【一个 月】内,扣除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等约定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 余额无息退还甲方。如 甲方支付的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应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的,平台将不予退还保证金,并保留向 甲方追偿的权利。                                  

8.3. 2   【合作事业部对应保证金的退还】   甲方应基于所合作事业部、经营城市及经营类目向平台 缴纳的保 证金 (包括固定保证金及浮动保证金),如甲方与乙方就某一合作事业部终止合作, 且甲方在该合作事业部 辐射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订单终止、所有索赔完结、已完成交易的商品质 保期届满后,甲方可按 终止合作流程向平台提出退还该合作事业部对应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平 台审核通过后【一个月 】内,扣除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等约定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余 额无息退还甲方。如甲方支付的保证金不足 以抵扣应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的, 平台将不予退还该部分保证金,并保 留向甲方追偿的权利。  

8.4   【保证金处置】   甲方同意平台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保证金 :                       

(1)在平台进行的交 易中,如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协议约定、平台规则或违反其对 用 户 的承诺致用户受损的,甲方同意平台有完全的权利进行责任判定,且基于前述判定使用保 证金代甲方向用户退还货款、支付违约金 及或赔偿款。                                    

(2 ) 如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则政策致使平台权益受损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被判决   侵权、被媒体曝光、商誉受损等 ) ,平台可直接从保证金中划扣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及或赔偿 款 。

(3)如甲方违反本协 议或平台规则约定,根据本协议或平台规则应当向平台支付违约金及 /或   赔偿款,平台有权直接从 保证金中划扣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及或赔偿款。                      

(4)如甲方违反与平台任何关联公 司之间的协议约定,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平台基于该关联公 司的通知在保证金中划 扣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及或赔偿款至前述关联公司的收款账户,且甲方同 意平 台不就该划扣承担任何责任,与此相关的纠纷和争议由甲方与前述关联公司自行解决。    

8.5   【保证金扣除通知】   平台每次扣除保证金,应以任一书面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 、 平 台 系统通知等 )通知甲方,并说明扣除原因及扣除金额。                                  

8.6   【 保证金扣除补足】   保证金因前述原因被扣除,导致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平台有权通知甲方 在 【 7】日内补足;甲方同意,平台有权选择自甲方待结算货款中直接划扣相应金额予以补足前 述保证金,或有权指令 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合作商的账户或其他第三方支付 合作商账户在平台认为 有必要长的期限内进行冻结及 /或划扣相应的金额以赔偿平台及平台管理 方 的损失。

8.7在甲方解散、清 算、破产时,甲方对平台负有任何到期或未到期的债务的,平台享有对保证   金 的 优先受偿权。

8.8甲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任 何情况下,均不计算任何利息。

第九条   服务费

9.1平台服务费: 甲方 同意,就其使用的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向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包含 “平台使用费”、“平台基础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如有 ) 。平台服务费的具体金额及结算  方式以协议方书 面 确认 (书面确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补充协议或通过平台系统点击确认或   电子邮件通知等 ) 的《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资费标准》为准,如 本协议约定或协议方书面确认的《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资费标准》内容与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公示的招商准入 资费标准不一致的,则以公布生效 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

9.1.1平台使用费 :   指合作商使用平台服务按固定周期向平台缴纳的一定金额的平台使用费。   

9.1.2平台基 础服务费: 指合作商根据产品类目在达成每一笔交易时按交易额的一定比例 (平台  基础服务费费率 ) 向平台缴纳的基 础服务费用 (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以协议方另行约定为准) 。甲方应 缴纳的平台基础服务费由平台通过系统自买家交付的货款中实时划扣。

9.1.3 其他服务费:   其他由协议方约定应由甲方向平台支付的服务费用。

9.2【税费缴纳 】 平台服务费不包含因甲方销售商品而产生的任何税项、关税、政府征费或其他 财务 费用, 甲方因销售商品而产生的应缴纳税费义务由甲方自行承担。若平台应法律的要求须向甲 方收取或预扣任何税项或征费,甲方需向平台支付在平台服务费外的该等税项或征费。   

9.3【平台使用 费返还】 如果本协议提前终止,平台会按未使用的平台使用费抵扣甲方应向平台 支付的其他费用后, 向甲方退还剩余金额的平台使用费。未使用的平台使用费的计算公式 如    下 : 已缴纳的平台使用费 *对应的未服务天数/对应的应服务天数。平台使用费已服务期间从合 作商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上架第一个商品起开始计算,至甲方申请退店并经平 台审核通过且合作商 商品全部下架为止。平台就因为甲方违反本协议或者平台规则导致其运营 店铺的权利受到限制 的期间, 将不予退还任何平台使用费。                                                 

9.4【平台基础服务费返还】 如买家在线 (包括通过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客服渠道 ) 申请退货并且 退 款 已经支付给买家,平台将向甲方退还甲方对此退还的商品支付的平台基础 服务费。如果退货申 请不是在平台在线系统发起,无论甲方提供何种证据证明退货相关的退款 确实发生,该部分平 台基础 服务费均不退还。  

9,5 【其他费用】 其他应由甲方向平台支付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违约金、赔付款、乙 方 替 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 )。                                                           

9.6除协 议方另有约定外,各方根据本协议开展的业务均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9.7平台有权对 平台服务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应与甲方协商一致或提前 15天 以书面方式通知甲 方 。

第十条   结算及付款条款

协议方同意并确 认 ,本协议项下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以协议方书面确认 (书面确认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补充协议或通过平台系统点击确认或电子邮件 通知等 ) 的《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资费标准》为 准,如本协议约定或协议方书面确认的《 智品丰食 进货平 台资费标准》与平台系统显示不一致,则 以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反本 协议约定,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及 /或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 关 处 罚、差旅费、商誉减损、预期利益 损失等 ) , 甲方同意乙方自甲方缴纳的保证金及 /或未结算货 款 / 未使用平台使用费中直接予以扣除, 若仍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补足。       

11.2甲方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将用户吸引到乙方平台以外 的平台或场所进行交易或绕开乙方指定 付款方式进行交易的,以及非法获取乙方系统数据、利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 非法活动的,乙方有权扣除甲方全部保证金、甲方待结算账 户中的货款作为违约金,并保留向 甲 方继续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1.3甲方发生违反本协议、平 台规则的情形时,乙方除有权按照本协议、平台规则要求甲方承 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采取商品立即下架、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暂时关闭甲方后台 管理账 户、 暂 缓支付未结算货款、终止合作等措施。

11.4甲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 款将同样适用于甲方关联店铺。甲方关联店铺如存在任何违反本 协议的行为,平台有权要求甲方承担部分或全 部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有限责任及免责

12.1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对由于电 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   (含内部罢工 或 劳工骚乱 ) 、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 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 ,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 的

不 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2.2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 态提供,平台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 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 、准确 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12.3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 出于甲方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 因此 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12.4【法律地位声明】乙方为向甲方及用户进行网上交易活动提供交 易平台的平台服务提供商,并非甲方与通过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购买甲方商品的用户之间 交易行为的参与方,乙方不对甲方 及参与交易的用户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承诺,发布的 信息及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因甲方与参 与交易的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 于投诉、起诉、举报及税赋 等,均由参与交易的双方解决,与乙方及 /或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无关。但甲方怠于履行义务时 , 乙 方有权介入甲方与 用户的争议,依据一般人的认知程度对该争议进行判断和处置, 甲方应当予 以 执行。

12.5在任何情况下,平台均不对甲方承担间接损失和 惩罚性损失的赔偿。                  

12. 6【不可抗力处理】如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 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提供 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 十个工作日的,任何一方有权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 协议中 止 、 终止的,双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终止及解 除

13.1自 然 终止:本协议自合作期限到期终止。

13.2通知解除:本协议任何一 方均可提前【 30】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但甲方向平  台承诺了保底交易额或其他保底服务费用时,在承诺未兑 现前或甲方未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的 义务时,甲方不得行使单方解除权,除非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

13.3 发生下述情形时,平台有 权立即行使单方解除权并按平台规则对甲方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   ( 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

( 1 )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保证、承诺;

(2) 如甲方或甲方的关联方、董事、雇员做出任何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破坏 中 华民 族团结、伤害中华民族情感的不当行 为,包括但不限于: (i)做出或发表任何鼓动或支持暴力或 恐怖活动、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政权或其他损害国 家安全、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 主权完 整 的行为或言论; (ii)做出或发表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其他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或言论;及 ( iii )做出 或发表伤害民族情感及歪曲中国历史的行为或言论,不当行为情节严重   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立即下架甲方所有产品 ,且若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同时 ,乙方亦有权视情况通过媒体公开双 方合作关系终 止 的事实; (此条款较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优先)

(3) 甲 方 擅自停止在平台上经营的 (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拖延、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超过连续   30日未登录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等情 形 ) ;

(4) 甲方破产或无力偿债,或者进入自愿或者强制的清算,或者召开债权人会议,或者 其 所有 或者部分财产被指定 破产监管人或者因任何原因不再经营;

(5) 甲 方严重违反和平台关联方协议的情形,且经平台或平台关联方催告后仍拒不改正;

(6) 本协议约定的 其他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情形。  

13.4 协议终止后后续 事项的处理

13.4.1双方合作终止后,平 台有权自终止合作之日起关闭甲方 “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合作商 ”账户权  限,并对甲方 商品全部下架, 甲方将无法再通过该账户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且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前   端页面不再显示任何甲方商品信息。同时甲方应依法配 合平台在甲方店铺首页等显著位置发布 店铺终止经营公告。

13.4.2本协议终止后,平台 有权保留甲方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平台没有为甲 方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甲方或第 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 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 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 3.4.3自终止合作之日起30日内, 甲乙双方进行退场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对账及在途货物   的处理。在 途货物指双方合作终止前,用户已购买但尚未交付的商品,对于此类商品, 甲方仍 应按照合作 终 止前的流程交付并结算。

13.4.4双 方 合作终止,并不免除甲方依据本协议应向用户承担的售后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 甲   方仍应按照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关于售后服务的相关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及产品质量 保证责 任;如在甲乙双方合作终止后,因甲方商品质量问题或售后 服务问题而导致乙方或其他第三方 人 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3.5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本 合同及其附属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立即终止, 但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项下售后 服务条款、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抗辩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以及其他依其性质应当继续有效 的条款仍然有效。对于已售出的商 品,甲方承 诺仍按原合同约定向用户承担质量责任。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因另一方 违约或侵 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13.6甲方委托平台提供仓储、配送及客服服务的,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解除/终止的,甲方 需在 7日内 清理全部商品库存,逾期未清理的,视为放弃商品的所有权,平台有权自行处理该等商品 并扣除甲方所有的未结款项及保证金;商品库存按时清理完毕 的,双方可对应结未结款项、应 约定未约定等 事项进行结算和约定。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14.1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 签章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协议方同意采用电子签 名 /纸质的方式签署本协议以及本协议相关的承诺函、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终止协议等, 若采用电子 方式的,则技术服务方由乙方选聘,甲方同意按照电子签名技术服务方的要求完成 电子签名的认证及签署等工作,本协议自双方电子签名后生效 。若采用纸质方式的,则经甲乙 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 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已有业务往来但未签署 合同的 ,本协议效力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 往来时,即自双方发生业务往来之始, 本协议对双方就有约束力。

14.3如甲方为 续 签合作商,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已签署合同,则本协议生效后,以本协 议 约定为准。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

15.1甲方基本信息变更的, 甲方应于发生该等变更事项后【7】个工作日内向平台发出变 更 的通 知及证明文件,未及时通知平 台的,应对变更事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2本协议中约定的平台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根据 平台运营情况、甲方经营情况及市场情况提 前【 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进行变更。若甲方不同意变 更的,应于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后 5个工作 日内向乙方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本协议自乙方收 到甲方发出的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 20个 工 作日终止。

15.3乙方有权变 更本协议的正文或附件,但至少应提前 7日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上公示或以本协议约 定的方式通知甲方,并载明生效日期。甲方应实时关注公示及 通知内容,如不同意该变更,应 在协议生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立即停止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服务 ,合作商继续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 视为合作 商自愿接受变更后的协议条款。

15.4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 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 分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

16.1 协议有效期内,协议方发生争议 ,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解决。 如协商不成,协议方同意将争议提交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争议期间不得停止其它 无 争议事项的履行。

16.2 已申请开通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的合作 商,双方确认通过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送达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有 效 送达。

16.3【通知及送达】平台针对平台服务费标准变更、平 台规则变更、及协议方合作过程中的各 类通知等将以平台公告、发送电子邮件、寄送书面通知、 发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手机短信、 微信和传真等形式向甲方通知及送达。采用寄送书面通知形 式的,按照甲方提供的地址及或甲 方营业执照上的注册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人身份证地址交付邮寄后第 3个工作日即视为送   达;采用 电 子方式进行通知的,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甲方应保证在平台提供的联系地址、联 系人、联系电话真实、准确、有效,如信息变更应按本协议 约定的时限及时完成更新,若甲方 未 及时更新的,向原地址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

附件一、保密协 议

附 件二、反商业贿赂协议

附 件三、   食品安全保障承诺函及合作商送货 基本 要求

附件四、客服服务代理协议

附件一

保 密协议

1.本协 议中的 “保密信息”是指:

1.1乙方向甲方披露的任何信息 ,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书面或口头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所披露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营模式、商业计 划、销售数据、服务费用及结算标准、频率、财务 分析、预测、采购品类及数量、合作商及用户 信息、市场信息、市场营销计划、程序、产品、产 品计划、研究、技术规范、软件、商业秘密或任何其他指定或虽未明示指 定但被乙方认为是 “保 密 ”“ 专有 ”或其它类似标识的信息(共同称为“披露材料”)。

1.2甲方通过检查或分析乙方披露材料所获得 的任何信息。

1.3根据信息的性质, 正常人在类似情境中会将之视为保密信息的任何其它信息。                1.4在 服务过程中,甲方从乙方 (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 获得的与本合作有关或因本合 作产生的任何乙方公司及乙方员工的信息,无 论以何种形式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 口头、图 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具有保密性。

2 .保密责任

为避免泄密 ,甲方应遵 守 :

2.1不会将乙方给予的保密信息用于任何拟定合作以外的目的,除非此类行为获得乙方的书面明确  授 权。

2.2仅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并参与商业往来的甲方员工披露保密信息,在甲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  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 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 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 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该员工受到本协 议保密义务的约束,且应尽力保护保密信息或 信息的任何部分。除甲方授权使用保密信息范围内 需要知道该保密信息的甲方员工 之外,保密信息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披露。

2. 3若根据法律规定,甲方须向任何国家行政机关或合法主体以合理事由披露该保密信息, 甲方应 就该要求立即通知乙方。                                                                

2.4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信息 严格保密 ,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 程 。

2.5经乙方提出要求,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乙方, 或者按照乙方的指示予以销毁。服务终止后,乙方有权 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    还 。

2.6甲方将双方合作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的,应保证向乙方事先披露,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后,甲方同 时应保证该等第三方负有同等的保密责任,同时承担该等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2.7据本协议规定, 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对该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签 署日期起 2年。

3 .违约责任

3. 1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泄露了乙方的秘密信息或者超出本合作目的必需范围之外使用的,乙  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要 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万元,或者根  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接受方承担侵权责任。                                         

3. 2甲方如将乙方秘密信息泄露给第三人或除履行本协议必需目的之外使用乙方秘密使乙方遭受损  失的,还应对乙方 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3. 3因甲方恶意泄露乙方秘密信息给乙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  直 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4.保密义务的终止

4.1乙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4.2有关的保密信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针对某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定的任何责任 可以由乙方以书面声明放弃。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 该 书面声明影响。

附件二

反 商业贿赂协议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确保双方的业务 往来符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着眼于 双方建立长 期 友好的商业伙伴关系,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1. 甲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以任何身份 \任何方式向乙方员工\亲属提供私人   便利、贿赂, 包括但不限于借钱借物给乙方员工 \亲属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否则,由此产  生的 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乙方经办人 员、各级业务主管 (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谈判人员、管理决策人员) 或其直系亲属   在甲方公司任职 /兼职,或在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股份或其他权益(包括但 不 限于分红权,上市公司不适用 ) 的,无论任何时候, 甲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情形之日起3   天内向乙方提交正式书面说明 。

3.甲方 承诺不得基于任何目的、任何身份,主动给与乙方员工 \亲属合作业务范围外的直接或间  接的任何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 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股份、 红利、礼金、礼品、娱乐活动票卷、特别折扣或样品、甲方 支付的旅行、餐饮、娱乐、合作业 务衍生利益或其他物质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 ) , 若有违 反该等承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与甲方   业务 , 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 1)   人民币 10万元或 ( 2)   商业贿赂金额的 10倍(若给与物品或其   他等价权益的,按照发现行贿行为时的公开市场价或者评估 价折算 )   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两   者取 其高,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   费等 )。 如前述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商业信誉的下降 、 商 业机会的 丧失、成本增加、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或其他间接损失等 ) , 甲方需另行向乙方全额   补偿前述损失 。

4. 甲方承诺在乙 方 员工利用工作便利, 向甲方索要任何业务范围外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利益   (包括但不局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股份、红利 、 礼 金、礼品、 娱乐活动票券,特别折扣或样品, 甲方支付的旅行、餐饮、娱乐、合作业务衍生利   益或其他物质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 ) 或提出其他任何不正 当要求时,应自觉抵制,并及时向乙 方反映或投诉 。

投诉邮箱:                         ;

投诉电话:                        。

若甲方或其员工有违反该等承诺 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与甲方业务,同时 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 1 ) 人民 币 5万元或 ( 2)   商业贿赂金额的 5倍的违约金, 以上违约金 两者取其高, 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   成的任何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 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

5.甲方 /甲方关联公司、甲方员工/关联公司员工或甲方代理人/关联公司代理人同意配合乙方对  任 何不道德行为、不当行为或腐败行为的指控并展开调查。甲方应允许乙方及 /或其任何代表或  代理人访问甲方并调阅与向乙方提供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文字 、数据、视频、图片等材料以及相 关所有信息 或物品,且如乙方有需要, 甲方应根据要求接受乙方的审计。若甲方不予配合上述   事宜,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与甲方业务,并且 有权要求甲方支 付人民币 10万元的违约金,且甲方   应承担由此给 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6.甲方应于乙 方发现违约行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如未及时支付,乙方有权从甲方  任何未 结款项中直接扣除。

7.如甲方主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商业贿赂行为的有效信息 的,无论其存在主动或被动的违 反 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形进行考量给予甲方继续合作的机会和 /或减免本协议项下  的违约责任,对于上述情形的处理乙方有完 全的判断权和自主权。

8.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将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将违规信息同 步至乙 方其他关联公司,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均有权限制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 合作。由此对甲方造 成的各项损失,由甲方 自行承担,乙方同时保留对外公布黑名单的权利。                     

9.本协议项下“甲方”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股东、董事、法定代表人、雇员、代理人、分 /子公    司、办事 处、代表、分包商以及关联公司等,无论甲方是否知晓该等代理 /代表行为。          

10.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 《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服务协议》 (以下简称“主合同”)   的附件,与 主 合 同具有 同 等法律效力。 协议自主合同签约之日起同步生效,合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附件三

( 一 )食品安全保障承诺函

1. 甲方所售商品 在生产、运输和存储过程中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法 律法规要求。

2. 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   照,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及其他相关资质证照的纸质或电子副本资料的 真实性和有 效 性,以备平台或主管机关核查。

3. 甲方承诺不销售以下食品: 

(一)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 学   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 人 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 致病 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 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 营养成分不符 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 腐败 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 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  

(七)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 未 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 检 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 被 包装材料、容器、运 输 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   者 超 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 要 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   全标准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4. 甲方承诺 不 销售以下农产品:

(一) 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 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 全 标 准的;

(三) 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 使用的保 鲜 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 其 他 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5.甲方根据《食品安全法》建 立客户纠纷解决和权益保障制度。依据平台规则及时处理用户投 诉 及退换货相关问题。

6. 乙方负责制定并执行《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入驻合作商和商品资质管理规范》、《 智品丰食 进 货 食品安 全管理办法》、《合作商经营行为抽查监测规范》、《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规范》、《严重违法 行为平台服务停止规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规范》、《食品安全事 故处置规 范》、《食品 安全自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并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予以公开 , 甲方应严格遵守 乙方 制 定上述制度规范文件。

( 二 )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合作商送货基本要求

第 一条   【目的】

为规范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合作商送货的质量 ,维护合作商、买家及平台三方权益,特制定本送货要 求 , 以兹各合作商信守。

第 二条   【范围】

适用于所 有 入住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的合作商。

第 三条   【定义】

商品包装标签 : 即商品标签, 简称 “厂家签”,指商品本身应该携带的标签,合规性由生产企   业 负 责 (比如 SC 的食品厂家签需要符合 GB 7718和 GB 28050标准)。厂家签可以印刷在包装上,也 可 以 加贴在包装上。

智品丰食 平台标签 :简称 “ 智品丰食 签 ”,指由 智品丰食 平台统一制定模板,带有 “ 智品丰食 进货 ”字样和二维  码的小白签 (或其他颜色) 。

第四条   【通用要求 】

4 .1   品质

具有该品类应有的感官品质,不得有腐烂变 质、发霉长虫、酸臭流汤、混有异物、掺杂掺假等 。

4. 2   效期

适用于有保质期的商品 。

4.2.1   晨采 模式下效期应满足的条件 :       

( 1 ) 保质期 ≥6个月的,剩余天数≥60天;

( 2 ) 保质期< 6个月的,剩余天 数 ≥1/3保质期(剩余天数为非整数的,向下取整) 。

如果不满足以上效期,则按临期品 (不可做库存模式)售卖,  页面上需有 “临期”标识 ,并 文   描展示剩余天数。所有临期品的临期规则如下 :

( 1 ) 保质 期 ≥6个月的 , 14天≤剩余 保质期内 天数< 60天

( 2 ) 10天≤保质期<6个月的,2天≤剩余 保质期内 天数< 1/3保质期(非整数的,向下取整)

( 3 ) 保质期< 10天的,  平台不做送货临期要求,但甲方销售给平台下游客户的商品不能过期 。

4 .2.2   库存模式下效期应满足的条件 :   进口:剩余 保质期内 天数 ≥1/2保质期   国产:剩余 保质期内 天数 ≥2/3保质期

4 .3   温度

适用于有温度要求的商品,具体要求标准如下 。

冷藏 品 (不包括畜禽肉):0℃≤ T ≤10℃ 【冷鲜禽(畜): -2℃≤ T ≤10℃;解冻禽(畜):   -5℃≤ T ≤5℃ 】

冷 冻品 (包括畜禽肉):≤-8℃

4. 4   重量规格

适用于 标 签上标识了净含量 /重量的商品。

要求 :实际重量 ≥标识值,且规格数量与标签一致。

4.5   包 装

包装完好,无破损,具有良好的承重和保护作用。干净整洁 、无异物、无异味、无湿迹、无血 污 等 。包装信息符合广告法要求,不得出现竞对信息。

4.6   标签

智品丰食 签:标签信息清晰 完 整,与实物相符,一物一签,不得破损、脏污、褶皱 (导致不能扫码 的 )、缺失。且 智品丰食 签不得贴在厂家签之上,尤其不得遮盖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 重要信息。

厂家签:厂家签信息应完整清晰,与 实物相符,不得破损、脏污、褶皱、缺失。不得出现双日 期、日期模糊、篡改日期、日期早产 等情况。厂家签可以印刷在包装上,也可以加贴在包装 上。

4. 7   票证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检票)、消毒证明、核酸证明、报关单、进境货物检验检疫 证 明 ( CIQ )、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如 遇政策变化,按照最新政策或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当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需要时,合作商应能及时提供以上票 证 。

4. 8   商城描述

商城 描 述应与标签信息保持一致。

4. 9   关于拒收

对于有严重品质问题、效期不符、温度不 符、缺斤短两、包装破损、无标签、无票证等情况的 商品, 智品丰食 进货仓配有权拒收。

第 五条   【附则】

6.1   标准变 更

平台有权对本标准内容进行修改、补 充或更新,并在该标准生效前通过平台系统、合作商规则   管理中心、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网站公告等渠道 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已经单独通知到   每一家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的合作商 ;若合作商在本标准内容修改、补充或更 新公告后未提出反 对意见并继续使用快驴进货平台提供的服 务,即视为合作商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标 准。  

6.2   标准效 力

本要求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 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作商违反本要求的,按照本要求、   主协 议 及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处理。

附件四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客服服务代理协议

一 、   目的

为了提升平台买家的服务体验,协议方同意本着 “以客户 为中心 ”“互利共赢”的目的,在   《 智品丰食 进货 平 台服务协议》 (以下简称“原协议”) 的基础上,签订本《客服服务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约定合作商委托平台向 买家提供客服服务,明确了平台与合 作商在向买家提供客服 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及争议纠纷解决原则。

二、平台服务介绍

1 .服务方: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客服团队。 (以下简称“平台客服”)。

2.服务内容:合 作商同意委托平台具有代合作商先行处理的权利,为买家在 “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 ” 上购买合作商商品而产 生的客服问题按本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约定提供客服服务。             3 .服务方式:

( 1 )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全国客户服务热线:                        ;

(2)自助或在线人工: 智品丰食 进货 App -我的-客服中心  ;

(3)自助售后提交: 智品丰食 进货 App -订单列表-申请售后。

4 .服务标准:

( 1)服务时段: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为买家提供 7*24小时提供人工服务。

( 2)服务结果: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将为买家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体验。

5.服务类型:

(1)仅 退 款,可以为全部仅退款和部分仅退款,商品无需退回。

(2)退货退款,在商品货值上的退货,全额的退货退款,商品需要退回 。

(3 ) 补采,因影响买家经营的问题,为买家补采服务。

( 4)优惠券,货值外的赔付,一般为轻微质量问题的小额的赔付行为(单张面值不超过30 元 )。

(5) 现金赔付,货值外的赔付,一般为较为严重问题的赔付,例如对买家实际损失的赔 付 ,金 额不限。

三 、客诉判责标准:

1.合作商同意并确认,平台在向合 作商提供客服服务及处理买家客诉纠纷时,有权参考如下标 准或 规 则执行且具有代合作商先行处理的权利:

( 1)《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自营及三方商品售后规则》、《售后管理及申诉规则》等作为服务基础条 款;

(2)合 作 商对买家或平台做出的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商”在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页面上架商品 的 详情图文信息 )。

四 、责任承担

1. 合作商同意并确认,平台依据本协议的 内容代合作商提供客服服务,合作商应依据本协议约   定向买家承担售后责任,合作商应按照本协议及平台规则 履行相应的售后服务义务及产品质量 保 证 责任,并保证平台免责。

2. 合作商商品问题被投诉后,平台客服会根据《 智品丰食 进货平台自营及三方商品售后规 则》进行 售后并涉及以下的追偿 :

(1) 退货/仅退款,按照商品售卖金额范围内进行退款或退货。退款 金额由合作商承担。

(2) 优 惠 券 /现金赔付,按照买家的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付。接到投诉后平台将结合事实和证   据材料先行 判责,判责后确定为合作商一方责任的,由合作商向买家支付赔付款。

(3) 质量问题的补采,合作商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买家正常经营的,为最大限 度 的降 低买家的损失,平台将进行补采,若质量问题本身判责最终 责任方为合作商的,合作商需向平 台支付相同补采金额的违约金 。

(4) 缺货,因合作商原因造成的履约商品缺货,合作商应按照缺货商品的数量承担违约 责 任, 违约金计算 标准为缺货商品的 3倍货值 (缺货由平台代为补采的标错类订单,平台有权按补采订 单商品正常销售价 /市场 价的三倍收取违约金 ),最高上限为1 5 0元/件。                     

3.如平台与买家达成的赔偿金或补偿金由平台先行垫付的,平台 有权自应结算的货款或保证金 中 扣除。

4.对于平台的售后/追 偿争议纠纷处理结果,合作商有权通过合作商后台系统提出申诉,申诉时 效为 3天, 合作商未在规定时效内申诉的, 视为合作商同意平台的处理结果 。                

5.如在双方合作终止后,因合作商售后服务问题应自行处理, 如因此而导致平台或其他第三方 人 身或财产损失的,合作商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平台免责。

6.合作商同意平台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平台运营情况,对前述判责标 准 和争议   处置机制内容进行修改,或制订相应的规则,变更后的内容 将依法在相应平台规则发布渠道以 公告 /通知的形式告知合作商,甲 方同意任何变更后并经公示生效的内容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 分 。合作商应实时关注公告 /通知的内容,如不同意该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立即停止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一旦 合作商继续使用 智品丰食 进货服务,则视为合作商自愿接受变更后的内容。